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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秀评论|古案今说之——中国古代休妻制度

日期:2022/11/4 来源:

《孔雀东南飞》悲剧根源


中国古代休妻制度


       许多人都非常熟悉感人泪下的爱情悲剧——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的故事,不知读者是否熟悉发生在东汉时期焦仲卿和刘兰芝共同演绎的“两家求合葬,合葬华山傍。东西植松柏,左右种梧桐。枝枝相覆盖,叶叶相交通。中有双飞鸟,自名为鸳鸯”的爱情悲剧故事呢?


     《孔雀东南飞》的故事最早见于《玉台新咏》,题为《古诗为焦仲卿妻作》。东汉建安年间,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,在家伺奉公婆,终日辛勤劳作,但仍然得不到婆婆的喜爱。焦母强逼儿子一纸休书将刘兰芝赶回家,孝子焦仲卿迫于母亲的压力,无奈之下休妻回家,但是私下与妻子约定暂避风头,过段时间再将爱妻接回。刘家兄长收下当地太守聘礼,强逼妹妹刘兰芝再嫁,无力抗争的弱女子刘兰芝最终选择投河而死。焦仲卿听到妻子不幸的消息,亦在家自缢于庭树之下。


     深究《孔雀东南飞》的悲剧根源,就在于中国古代的离婚制度——休妻制,强行拆散了恩爱的夫妻,无力抗争封建礼教的年轻人最终选择了死亡,在另一个世界实现了“双宿双飞”。儒家宣扬的“三纲”强调家庭伦理关系中男尊女卑(“夫为妻纲”),进而在婚姻家庭制度中形成了“七出三不去”的古时盛行离婚制度。七出是指丈夫基于以下理由,即:不顺父母、无子、淫、妒、有恶疾、口多言、盗窃。丈夫的一纸休书就可以合法的实现离婚了。但一般“无家可归的不去;为公婆守孝三年的不去;前贫贱后富贵的糟糠之妻不去”,“三不去”对休妻的限制并不是对女性尊重的体现,而是中华民族的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。刘兰芝就是始终无法得到婆婆焦母的欢喜,被婆婆假以“不顺父母”之名休回家,导致悲剧的发生,成为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。现代婚姻法的基本原则“婚姻自由”,从法律上确保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不受任何人(包括父母)的干涉,而且离婚自由从过错离婚原则(必须基于法定的过错理由才可以提出离婚请求)过渡到无过错离婚原则(不需要任何法定理由,只要婚姻当事人“夫妻感情破裂”即可提出离婚请求),体现离婚制度的人性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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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亚军律师

景秀律师事务所律师   法学博士

擅长:民商事、民刑交叉案件、刑事案件(职务犯罪、公司犯罪)

简介:资深律师,安徽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(兼职律师),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库成员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案件监督专家咨询员、合肥仲裁委仲裁员。执业二十二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,擅长代理各类刑事案件、合同纠纷引发的民刑交叉案件、网络犯罪案件及各类民商事案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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