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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房时要注意这些问题(一)

日期:2022/11/8 来源:

1.刚毕业的学生甲精挑细选终于选定了一处房子,在签约时被告知房东人在外地无法签约,可以口头约定,一手交钱一手交房,面对这种情况甲陷入了疑惑,“要不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呢?


法条链接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零四条 【租赁合同主要内容】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、租赁期限、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、租赁物维修等条款。

  第七百零七条 【租赁合同形式】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。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,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,视为不定期租赁。

律师建议:

       不仅要签订书面形式合同,而且还要对租赁物的名称、数量、用途、租赁期限、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、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详细核对约定。


2.大学毕业的学生甲和房东达成一致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,却在签约前得知与自己签约的是二房东。“二房东到底靠不靠谱呢?

法条链接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 【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】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,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。承租人转租的,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;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,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。

 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
律师建议:

       首先查明二房东是否有转租权,如果有房东授权则无影响,无权转租风险大。同时可以与二房东商谈约定关于无转租权导致合同违约的违约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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