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网购一大型鱼缸,到货后未使用。一个月后,甲搬进新家,在店铺客服的指导下调试鱼缸,初次运行使用鱼缸的过滤及供氧系统。次日清晨,随着一声巨响,鱼缸缸体破裂,缸内水急速涌向地面,致使客厅地板浸泡受损。 甲立即与售后客服联系,但双方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。甲因此将店铺乙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其退还鱼缸全部货款,并赔偿鱼缸破裂产生的地板损失15000元。 甲认为,其购买的鱼缸自行爆裂,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,而乙公司作为产品销售者,应当保证产品质量无瑕疵。乙公司销售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鱼缸,致使甲遭受财产损失,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。 乙公司则认为,公司所售产品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,甲购买鱼缸月余才开始使用,对期间是否妥善保存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,而且操作使用的过程中是否完全依照说明亦不得而知,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。 消费者和销售者在交易过程中均应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销售者负有向消费者交付质量无瑕疵商品的义务,消费者亦有知悉购买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。 在生活中,消费者因产品质量受到侵害的,可通过以下方式收集、固定和完善证据: 2.与商家沟通解决方案时,尽可能固定沟通记录、产品交接记录及维修记录; 3.善用鉴定、评估等方法确定产品质量及因果关系,同时,积极留存医疗费、交通费、误工费等证据,佐证侵权损失。 需注意的是,在侵权责任中,消费者有权选择向产品生产者或者产品销售者主张侵权赔偿责任。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,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,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,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。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,销售者赔偿后,有权向生产者追偿。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,生产者赔偿后,有权向销售者追偿。第一千二百零四条 因运输者、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,造成他人损害的,产品的生产者、销售者赔偿后,有权向第三人追偿。第一千二百零五条 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、销售者承担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。第一千二百零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,生产者、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停止销售、警示、召回等补救措施;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,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,生产者、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。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、销售,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,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。
(案例摘自中国法院网)